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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院士提及:"實令終身致力於科學研究的垣崇無法接受與理解。" Þ 身為台灣科學家,有時真的要了解政治社會及司法環境,不要以為自己研究的學科和政治社會或意識形態無關,就能置身事外。已經有台灣檢調人員公開地在說,調查起訴一個人的目的,不一定要把他定罪,他們有時只是想讓他得到「教訓」而已。這裡的「他」可能是你,我,或任何他們認為可能像罪犯的的人。高鐵減震案主角謝志清教授在其部落格裡寫得很清楚,台灣檢察官的「有無上的起訴權力、卻不必負敗訴的責任」是眾所周知的「全民共識」,陳院士身為台灣人,怎能不理解呢?


給中央研究院院士及院內同仁的一封公開信

中央研究院院士及院內同仁 大鑒:

有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2010年6月22日以垣崇涉嫌刑事犯罪為由,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對於中央研究院實施搜索事件,已經嚴重影響中央研究院及垣崇個人之聲譽。鑒於中央研究院即將於7月5日召開第29屆院士會議,垣崇爰以本件信函向諸位院士及同仁澄清外界對於本事件之誤解,以免累及諸位之清譽。

9年前垣崇決定結束在美國27年的學術生涯,回來故鄉與大家一起為台灣生技醫療產業的發展打拼,當飛機着陸時,垣崇想到終於有機會可以為自己從小生長的地方貢獻心力,眼淚不禁流了出來;相信這也是諸位所共同經歷的心路歷程。

垣崇多年來全心投入生物醫學研究工作,所有努力及作為,莫不以改善病人照護及促進人類健康為目標。垣崇也以提升台灣生醫科技之學術研究、促進台灣生醫產業之發展為信念。但由於此領域仍屬新興,外界人士或難瞭解生物科技、生技產業政策及生技產業的特性,垣崇可以體諒,然而中央研究院位為中華民國學術研究最高機關,垣崇身為中央研究院院士及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所長,何以檢、調機關不請求中央研究院交付相關文件,通知垣崇澄清、說明有關疑義,即遽然以搜索之方式進行偵查,導致媒體大肆報導而損及中央研究院及垣崇之名譽,實令終身致力於科學研究的垣崇無法接受與理解。

基於對於檢察官刑事偵查職權之尊重,垣崇無法以本信函詳細說明事件之原委,尚祈諸位見諒。惟垣崇身為中央研究院之一員,謹此以人格向諸位保證,垣崇絕無任何違法犯紀、有辱中央研究院聲譽之行為;並將盡一切努力,向檢、調機關澄清誤解,以還中央研究院及垣崇個人之清譽。


陳垣崇 敬啟
99年7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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