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邶風 谷風

習習谷風,以陰以雨。黽勉同心,不宜有怒。
采葑采菲,無以下體。德音莫違,及爾同死。

行道遲遲,中心有違。不遠伊邇,薄送我畿。
誰謂荼苦?其甘如薺。宴爾新昏,如兄如弟。

涇以渭濁,湜湜其沚。宴爾新昏,不我屑以。
毋逝我梁,毋發我笱。我躬不閱,遑恤我後。

就其深矣,方之舟之。就其淺矣,泳之游之。
何有何亡,黽勉求之。凡民有喪,匍匐救之。

不我能慉,反以我為讎。既阻我德,賈用不售。
昔育恐育鞫,及爾顛覆。既生既育,比予于毒。

我有旨蓄,亦以禦冬。宴爾新昏,以我禦窮。
有洸有潰,既詒我肄。不念昔者,伊余來塈。

毛詩序:「《谷風》,刺夫婦失道也。衞人化其上,淫於新昏,而棄其舊室。夫婦離絕,國俗傷敗焉。」而自朱熹的《 詩經集傳》、方玉潤的《詩經原始》以來,到今人高亨的《詩經今註》和程俊英的《詩經譯註》等均主張:《谷風》的主題 屬棄婦詩。糜/裴認為:此詩寫作技巧及內容已經達到詩人級的水準,可能是詩人的文學作品。(《柏舟》也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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